作者:墨非墨
想起這個話題還是從一個官司得到的啟發。某省知名女作家為幾個自新中立后受到不公正待遇蒙冤三十余年的老革命寫了一本書,主要說的是自己整自己。能整的自然比被整的官高位顯。不料引來了一樁長達數年的官司纏,最終以整者的遺孀完勝,女作家忍辱在報刊道歉賠罪了事。女作家官司輸在了證據,原告給高院法庭出示了“那位領導”的“悼詞”,是由省一級做出的蓋棺定論,法庭采用了。面對這樣的判決,被告、被告律師和關心此案的所有頓然懵了,木一般,之后是無語,長時間的寂靜。
這里說的不是法院判的對與錯,也不是悼詞能否做證據,而是悼詞的本。
死了,為哀悼其一生為為家為所作貢獻而撰寫文章對其一生肯定和頌揚,這種文章就悼詞吧。民間舊時稱其為“誄文”或“祭文”,后時代變遷文化更新就出現了“悼詞”一詞,今天也有稱之為“蓋棺定論”一說,作為對逝者的一生的總評。向來對死寬宏大量厚有加(秦檜、康生之流例外),但凡的悼詞盡是極盡努力挑著撿著好的說,死者生前的弱點、缺點、錯誤甚或是有些“罪惡”,即便是檔案里的幾個分決定都只字不提,這已了不文的“潛規則”;罨蚍Q之為組織的對小百姓如此,對有有臉的大小物更是如此。誰在參加追悼會聽悼詞時聽見過歷數死者的不是呢,盈耳的悉數是贊美之辭。組織即便掌握和明知死者確有不能輕易抹去的錯誤也不會寫進悼詞里去。若那樣,死者家屬輕則陳尸到你低刪去刺耳的那些“不實之詞”的那一刻,重則要死要活鬧得你不答應他們的要求就飯不能進覺不能安睡,直至你舉手投降方作罷。再說了,給死去的較什么真兒?寫好一點有何大礙?也是組織對活對死者及家屬的安慰形式之一吧。在悼詞爭執不下的不是小百姓,你是草民就是爭出個世界第一偉光輝形象又有何用。但對那些有些級別的就頗顯重要和珍貴了,與百姓小民只關注只盯著經濟補助多寡大不相同。悼詞的好壞優劣涉及的方面太多了,死者政治聲譽和榮譽、家屬和后的政治、經濟待遇、位子、房子、票子、孩子等等等等,相關的事項太多太多。就拿女作家輸官司來說,原告如若沒有當評價極高的的“悼詞”,誰贏誰輸還是兩說呢。盡管你說的全是事實,可有組織出具的悼詞效力遠遠高于事實的效力。可見悼詞的內涵和外延及長遠功效之影響和作用。
有著幾十年的經歷,,尤其是那些對后事關重要的的死了,后對死者的悼詞格外看重,必須是斤斤計較句句慎思行行斟酌字字推敲,這個悼詞對后用途及影響不可估量,不較真兒行嗎?再說一輩子就這一回呀。因而世間就鬧出了尸體為悼詞而多不火化,直至尸體冰凍變變形的很多故事。在這種把悼詞作為死者給活講價錢不往好寫不罷休的形下,悼詞們自是千篇一律的極盡歌功頌德,恨不得把死者重新塑造一遍,塑造完美無缺的完和偉,以滿足家屬們的最大要求。這,怕就是現今悼詞虛實真偽的基本寫照吧。
可笑乎?滑稽乎?想哭,哭不出來;想笑,更笑不出來。
女作家的官司在此等悼詞面前輸了是正常,不輸就新聞了,就怪事了。
過去,總是以為各年終總結一捏一把,看來比它們更厲害的主兒可能還這兒呢,敢把悼詞們提起來瀝瀝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