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為"禮軸 "。為了便于懸掛,挽幛一般為豎式,上面的文字為直寫。
挽幛,就是哀吊的禮品,也稱禮幛。挽幛通常用整幅綢布做成,有用紙的立軸,能稱"禮軸"。為民便
于懸掛,幛子通常豎幅,上面的文字也直寫,也有用橫寫的。
挽幛題辭不拘形式,不限字數,有只寫一個"奠"字的,但通常以四個字為多。挽幛用語可用固定詞語,也可撰合適的辭句。但應注意,"挽幛"屬哀悼送禮用的,其用辭應具有褒揚、吊唁之意。
挽幛只在死者靈堂出殯當日張掛,通常多用7尺白布寫字。若是采用直寫方式,就必須從右向左字排三部分書寫;若是采用橫寫方式,則應從上往下安排三部分書寫。
第一部分,面向幛子右手邊(或頂邊),頂頭主要寫死者姓名加頌詞稱呼。
第二部分,正中間寫祭幛語,字距要一致,如寫挽聯,則兩邊對稱,也可不要這一部分,直接寫第三部分。
第三部分,面向幛子左手邊(或底邊)頂尾寫送祭幛人姓名加身分稱呼和悼詞,如送祭幛者與死者系親屬同姓,送者可只署名,不寫姓。
挽幛中的稱謂大全;死亡者祖父祖母父親母親伯父叔父夫妻兄丈夫之祖父母;親族稱謂:;父族稱呼:;父母:1.稱父母親大人,自稱兒男某名;自稱孝男某名;父之父母:1.稱祖父母大人,自稱兒孫某名,故者稱;祖父之胞兄弟:稱伯叔祖大人,自稱侄孫;兄嫂:稱尊嫂,自稱夫弟;祖母之親伯叔:稱外曾伯叔祖大人,自稱愚外曾又侄;母之父:稱外祖父大人,自稱愚外孫;母胞內伯叔母:稱外伯叔
挽幛中的稱謂大全
死亡者 祖父 祖母 父親 母親 伯父 叔父 夫 妻 兄 丈夫之 祖父母 丈夫之父母 死亡者家屬稱 他人稱 令先祖父、令先大人、先祖父、先大人、先祖考 令先祖考 先祖母、先大母、先祖妣 先父、先嚴、先考 先母、先慈、先妣 先伯 先叔父 先夫、亡夫 先室、先妻、亡妻 先兄 先祖翁、先祖姑 先家翁、先家姑 前面稱乎前加一令字 前面稱乎前加一令字 前面稱乎前加一令字 前面稱乎前加一令字 前面稱乎前加一令字 令先夫、令先夫君 令先室、令先妻、令先夫人 令先兄 令先祖翁、令先祖姑 令先家翁、令先家姑 說明: ①對長輩冠一“先”字,對平輩冠一“亡”字,對未成之幼輩可稱夭亡或夭折。 ②凡稱別人死亡家屬,不分輩分,均冠“令先”二字。
親族稱謂:
父族稱呼:
父母:1.稱父母親大人,自稱兒男某名。故者稱,顯考妣父母親大人,
自稱孝男某名。2.對他人稱自己的父母,說家父母,自稱小兒,已故稱,先父母。
父之父母:1.稱祖父母大人,自稱兒孫某名,故者稱顯祖考妣××大人,自稱孫某名。2.對他人稱自己的祖父母,說家祖父母,已故稱,先祖考妣。
祖父之胞兄弟:稱伯叔祖大人,自稱侄孫。 父之胞兄弟:稱伯叔大人,自稱脈侄。 父胞兄弟之妻:稱伯叔母,自稱脈侄。
兄嫂:稱尊嫂,自稱夫弟。回稱,賢叔,自稱愚嫂。 侄婦:稱賢侄媳,自稱愚叔。伯父,回稱伯叔翁。 弟婦:稱賢弟婦,自稱夫兄,回稱尊伯,自稱愚弟婦。 祖母之父:稱外曾祖大人,自稱愚外曾孫。
祖母之親伯叔:稱外曾伯叔祖大人,自稱愚外曾又侄。 祖母之胞兄弟:稱舅祖大人,自稱愚甥孫。 祖母之胞姊妹:稱姨祖母,自稱愚姨侄孫。 祖母之胞脈侄:稱表伯叔大人,自稱表侄。 祖母胞兄弟之婿:稱表姑父,自稱表內侄。 母胞姊妹之婿:稱姨表姻兄,自稱愚姨表姻弟。 祖母脈侄之妻:稱表伯叔母,自稱愚姨侄。 母族稱呼:
母之父:稱外祖父大人,自稱愚外孫。 母之內伯叔:稱外伯叔祖大人,自稱愚外侄孫。 母之姑夫:稱外祖姑夫大人,自稱愚姻內侄孫。 母之親姊妹夫:稱姨丈大人,自稱愚姨甥。 母之脈侄女之夫:稱表姊夫,自稱姻弟。 母胞姊妹之婿:稱姨表姊妹夫,自稱姨表姻弟。 母胞兄弟:稱舅父大人,自稱愚外侄或甥。 母之親表兄弟:稱表舅,自稱愚姻侄。 母之母:稱外祖母,自稱愚外孫。
母胞內伯叔母:稱外伯叔祖母,自稱愚外侄孫。 母胞兄弟之妻:稱勐母,自稱愚甥或愚外侄。
母服內侄媳:稱表嫂或表弟婦,自稱表夫兄弟。 母胞姊妹:稱姨母,自稱姨甥或姨侄。 母服內之侄女:稱賢表姊妹,自稱兄弟。 母服內之侄孫婦:稱賢表侄女,自稱愚表伯叔。 母胞姊妹之女:稱姨表姊妹,自稱愚兄弟。 母胞姊妹之媳:稱姨表嫂,自稱姨表侍上。 母表兄弟之妻:稱表舅母,自稱愚表甥。 妻族稱呼:
妻之曾祖:稱岳曾祖大人,自稱愚曾孫婿。 妻之祖父:稱岳祖父大人,自稱愚孫婿。 妻服內之伯叔:稱岳祖大人,自稱愚孫婿。 妻服內之伯叔:稱岳伯叔大人,自稱侄婿。 妻之父:稱岳丈大人,自稱婿。 妻胞兄弟:稱賢內兄弟,自稱姊妹夫。 妻之母舅:稱內大人,自稱愚甥婿。 妻之表兄弟:稱內表兄弟,自稱愚表姊妹夫。 妻之親表侄:稱賢表內侄,自稱表姑夫。 妻之親表伯叔:稱內伯叔大人,自稱表侄婿。 妻服內之祖姑夫:稱內祖姑夫大人,自稱內侄婿。 妻服內之姑夫:稱內祖姑夫大人,自稱愚內侄婿。 妻胞姊妹之夫:稱襟兄弟,自稱愚襟兄弟。 妻姑母之子:稱內表兄弟,自稱表姊妹夫。 妻胞兄弟之媳:稱賢內侄媳侄,自稱愚內姑夫。 妻胞姊妹之子:稱賢姨侄,自稱黍子婿。 妻母之母:稱岳母大人,自稱黍子婿。 妻之族母:稱岳庶母大人,自稱愚甥婿。
妻胞兄弟之妻:稱姻嫂,自稱姻侍生。 妻服內之侄婦:稱賢侄嫂,自稱愚姑夫。 妻服內之伯叔母:稱岳伯叔母,自稱愚侄婿。 妻之外祖母:稱姻外祖母,自稱愚外孫婿。 妻之親舅母:稱內舅母,自稱愚外婿。 妻之親表兄弟婦:稱內表嫂,自稱姻表侍生。 妻服內之姑母:稱內姑母,自稱姻侄婿 妻胞姊妹:稱賢姊妹,自稱愚姨夫。 妻胞姊妹之婿:稱賢婿,自稱黍姨丈。 妻胞姊妹之女:稱賢侄女,自稱黍姨丈。 妻胞兄弟之子:稱賢內侄,自稱愚夫母。 岳丈之親舅母:稱內舅祖姑,自稱愚甥外婿。 岳母之姊妹:稱內姨母,自稱愚侄婿。 岳母姨妹之媳:稱內姨嫂,自稱姻姨表侍生。 姻戚稱呼:
祖親家:稱老太翁先生,自稱姻內侄。 父之親家:稱姻太翁先生,自稱姻侄(晚)。 親家之父:稱姻太翁先生,自稱姻侄(晚)。 子之親家:稱姻臺,自稱愚弟。 婿之伯叔:稱姻兄臺,自稱姻愚弟。 親家:稱姻翁×老大人,自稱愚姻弟。 親家母:稱姻母×老孺人,自稱眷侍生。 各親稱呼
女之夫:稱賢婿,自稱黍岳丈或愚岳氏。 侄女之夫:稱賢侄婿,自稱愚伯叔。
女之子:稱賢外孫,自稱黍外祖(黍上祖母)。
侄女之子:稱賢外侄孫,自稱內兄弟。 姊妹之夫:稱姊妹夫,自稱內兄弟。 姊妹之子:稱賢外侄或賢外甥,自稱愚舅氏。 姊妹之翁姑:稱姻太翁(母),自稱姻晚。 姑夫:稱姑丈大人,自稱愚內侄。 姑母之子:稱表兄弟。
姑丈之兄弟:稱表伯叔,自稱愚表侄 女之婿:稱賢外孫婿,自稱黍姻外祖。 姊妹之婿:稱賢甥婿,自稱愚內舅。 姑母之婿:稱表姊妹夫,自稱愚表兄弟。 姑母:稱×府姑母,自稱脈侄。
女之女和婿:稱賢外孫女(婿),自稱黍外祖。 姊妹之女或媳:稱賢外甥或外甥媳,自稱愚舅。 姑母之女:稱賢表姊妹,自稱愚表兄弟。 姑母之媳:稱表嫂,自稱表侍生。
姑母之孫女或孫媳:稱賢表侄女(侄婿),自稱表叔。 師友稱呼
業師:稱老師,自稱受業或學生(門生)。 業師之妻:稱師母,自稱學生。
業師之父:稱太老師大人,自稱門下晚生。 業師之母:稱師太母,自你門下晚生。 業師之子媳:稱世兄嫂,自稱世愚弟世侍生。 業師之女:稱世姊妹,自稱世侍生。 子之業師:稱老師,自稱世侍生。 學生:稱賢友賢世侄,自稱友生。 學生之父:稱仁兄,自稱世愚弟。
學生之媳:稱世媳,自稱世侍生。 學生之母:稱尊嫂,自稱世侍生。 朋友:稱仁兄,自稱愚弟兼稱教弟。 同學:稱學兄、硯兄,自稱學弟。 同鄉:稱仁兄,自稱鄉愚弟。 同庚:稱庚兄,自稱庚愚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