悼文的種類
悼文按寫作表達方法的不同,可分為敘說性悼文與議說性悼文。
1. 敘說性悼文
以敘說死者的.生平業績為主,恰當參與一些闡明性文字,這是集體組織現在較為普遍使用的一種悼文。
2. 議說性悼文
以闡明死者的高尚情操、品德、風格,議論死者生前對黨、對人民、對社會的貢獻及提出學習要求為主要內容,恰當加以敘事。
3.抒發性悼文
以抒發感情對死者吊唁之情為主,并恰當交叉敘事或議論。
通常來講悼文沒有固定的格局,但宣讀體悼文形式卻相對穩定,這里主要介紹一下宣讀體悼文的格局寫法。
宣讀體悼文主要由三部分構成。
(一)標題
標題的組成方法有兩種狀況。
一種是直接由文種名稱承當標題。如《悼文》。
另一種由死者姓名和文種名一起構成。如《在宋慶齡同志追悼會上的悼文》。
(二)正文
悼文的正文通常由最初、中段、結束三部分構成。
1.最初
以悲痛的心情闡明召開或參與此次追悼會的目的,盡可能全面而精確地闡明死者的職務、職稱和稱呼,以示尊崇,要注意這些稱呼之間的先后擺放順序。接著簡要地概述死者何年何月何日何時何原因與世長辭,以及所享年齡等。
2.中段
接受最初、思念死者。這是悼文的主體部分。該部分主要由兩方面組成。一是介紹死者的生平事跡,即對死者的籍貫、學歷以及生平業績進行集中介紹,應突出死者對人民、對社會的貢獻。二是對死者的思維、精神、風格、品質、修養等作出綜合的點評,介紹其對他人和社會發生的積極影響。如鼓動、鼓勵了青年人,為后人樹立了典范等。該部分的介紹可先概括地說,再詳細介紹;也可先詳細地介紹,再概括地總結。
3.結束
主要寫明生者對死者的吊唁及如何向死者學習、繼承其未竟的事業、化悲痛為力量,為國家、為社會作出更大的貢獻等內容。最終要寫上“永垂不朽”、“精神長存”或“安眠吧”之類的話。悼文的結束要積極向上,不該該是消極的。所以最終的結束盡量不用“安眠吧”這句話。由于“安眠吧”是西方天主教為死者舉行儀式時用的一句話,這里邊含有人生在世是苦楚的,只有身后才干幸福的消極思維。
(三)落款
悼文一般在最初就已介紹了參與追悼會的人員狀況,所以悼文的最終落款一般只署上成文的日期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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