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節=掃墓+踏青?
我國傳統的清明節約始于周代,距今已有二千五百多年歷史。之后,由于清明與寒食接近,而寒食是民間禁火掃墓的日子,漸漸的,寒食與清明合二為一,成為清明時節的一個習俗。
從2008年起,我國開始把“清明節”作為法定節假日。對于這個“節假日”的意義,市民答卷的內容也各有不同——
“提醒國人緬懷先人,緬懷烈士”;“清明節是中國的傳統節日,體現了文明古國的歷史傳承”;“多幾天假期,方便家人團聚出游、踏青”;“多幾天休假,方便安排掃墓時間或回鄉祭祖”;“讓后輩不忘記祖先”……
29歲的市民李振東說:“雖然清明節是重要的傳統節日之一,我對它卻不是很了解。以往一說到清明節,首先想到的就是‘祭掃’、‘上墳’。現在更多的是把它當成一個法定假日。”
家住風華小區的市民朱先生認為,清明節之所以成為法定假日,就是讓大家在這個日子緬懷過去,感恩偉人和英雄,因為有了這些人的奮斗和拼搏,才有了大家今天的幸福生活。“所以,清明節時,無論你是否有需要祭奠的親屬,都應該以一種憧憬的心情感恩今日所擁有的一切。”
家住東風小區的市民李女士表示,自從她的父親去世以后,每年清明節她和家人都會去掃墓。掃墓時,還會燒紙錢、放鞭炮。一起回憶父親健在的日子,就這樣,清明節成為一個用來回憶和暢想未來的日子。
家住工人小區的市民王女士說:“清明在我腦海中最深刻的記憶就是杜牧的那首《清明》,‘清明時節雨紛紛,路上行人欲斷魂’。我心中的清明節就像詩中描述的那種情景。在這種心境下,伴著清明,一家人去戶外踏青,放風箏。”
由此可見,市民對清明節的習俗不是完全了解,但是,對于清明節意義的認識,卻是豐富和有啟示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