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在哪種狀況下,當你的親人或親朋好友有悲劇的信息傳出時,最關鍵的是地應力持鎮定,由于人死不能復生,雖然憂傷是情與理中的事,但在憂傷當中,如能維持1分理智,必然有利于將要開展的葬禮。
試分析一下當時的情況,就通常可能發生的事例而言,不外下列三種:
一、意外事故忽然產生:如心肌梗塞突發性,心腦血管脂肪栓塞搶救失效,遭受車禍事故,飛機失事或自盡等。
二、久病難治,醫師束手無策,已囑辦理后事。
三、原非重病,在醫治過程中,由于疏忽或其他原因,導致嚴重并發癥,急救無效。 上述情況的第二種,因為大家心理上甚至于實質上已有準備,一旦不幸到來,就可按步就班辦事,至于第一、三兩種,因系突然發生,可能令人有措手不及之感,當時直系親屬固然是悲痛莫名,即一般親友也眾說紛紜,亂成一團,如果此時沒有一個人冷靜地出面來拿定主張,則日后的喪事可能辦得毫無秩序,雜亂無章,貽人話柄。我國傳統道德觀念,一向認為辦喪事是極嚴肅而重要的一件人生大事,辦得妥妥貼貼將使死者“含笑于九泉之下”,辦得不好則可能被人譏為“死不瞑目”,而“遺恨終身”。
不幸既已發生,急也無用,倒是推出可靠、能干的人料理后事要緊,應邀主辦喪事的人,非親即友,首先得了解喪家的經濟情況以及他們對喪事的意見。辦喪事要記住一個重要原則:貴在嚴肅有序。
一般來說,喪事可依以下順序逐步進行:
一、先將死者送往殯儀館——一經醫生鑒定并宣告死亡,無論在醫院、家中或其他場所,應即以電話通知殯儀館派專車將遺體運往冰庫。遺體啟程時,宜由親友陪伴死者妻(夫)兒(女)一同前往,注意其家屬中如有年邁或多病的,最好勸阻不必前往,以免悲慟過度,發生意外,到達殯儀館后,照例登記,并即移入冰庫。
二、即時約人同辦喪事——最好約幾位稍有經驗的親友幫忙,分管總務、財務(收支款
項)、布置、招待及其他雜務。
三、與殯儀館洽談有關治喪事宜——通常殯儀館的人員會問下列諸事:開吊時間、喪禮采取何種儀式(是否是宗教儀式)、家祭還是公祭等。
四、靈堂的布置:靈堂布置以莊嚴肅穆為原則,正后方墻壁上扎“花牌”,有全花、半花兩種,大致以深綠色為底,扎上黃色花朵圖案。花牌的正前方置靈桌,靈桌后方正中央置四周扎有黃色鮮花的24 時遺像(用黑邊鏡框)一座,靈桌上通常置備鮮花(黃白菊花為主)、供果、供菜,中間放靈位,兩
旁置大香燭一對,另有香爐等,如有致送素花籃的可置放靈桌兩旁,以八字形排開較宜。孝家挽聯(死者之夫或妻及子女等挽聯)掛在遺像兩旁正后方的花牌上,其他各界人士致送的挽聯挽幛則可分別掛在靈堂兩旁墻壁上。花圈、花籃安放于入門兩側。靈堂內左右置長桌,放香煙茶水,并置座椅若干,均備吊唁者休息之用。靈堂門外小間左右或靈堂外兩側空地上置長桌,一邊為收禮處,一邊為簽名處。關于靈桌上大蠟燭的顏色問題,一般均用純白色,若喪家因死者高壽已逾七十或八十,而且子孫滿堂,認為是福壽全歸,希望點大紅蠟燭的,當然,這種做法并無限制,不過靈堂內空氣悲傷嚴肅,死者家屬尚在痛哭流涕以表哀思,而點紅燭,氣氛上極不調和,喪事究非喜事,似以避免為宜。
五、訃聞的刊發:為向親友們報告死者逝世及吊喪時間地點,可口頭通知,也可發小聞或登報紙訃聞。
六、送禮處、簽字處應常見問題:一般喪禮多方送禮物大概無外花圈、鮮花花籃、挽聯、挽幛、奠儀(結婚禮金)等5種,應置備禮簿及謝帖,不僅備案送禮新項目及總數,不僅寫謝帖交送禮者做為證實的用法。禮簿記載得清楚,可作為將來回報的參考。在簽名處這一邊,通常是招呼來吊唁者簽名,并隨手送上一朵紙花供佩戴用。
七、放骨灰盒用的小盒子:骨灰壇有多種多樣款式,可依據自身的經濟發展標準購買。
八、逝者的彩妝及穿衣服等項:這種難題賓儀館的工作員會替你分配,倒不費用很大的思緒,一般剪發、修容、彩妝都做得比較滿意,對于穿衣服,可依據喪家的規定申請辦理。過去壽衣被稱為“五領七腰”,五領是指五件衣服有五件領子,七腰是指穿各種各樣的褲子。 這個習慣,現在城市很少。
九、出葬的常見問題:報名參加“送殯”的總數要有約略的估算,無論親朋好友是多少,要提前準備必需的車子,以供送殯者乘座。假如是下午時刻出葬,還需提前準備小點心和飲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