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05月08日 08:17 中國青年報
參加過追悼會的人都知道,死者不論生前如何,出現在悼詞里都是頂天立地、完美無缺的,更多出許多人從未發(fā)現的優(yōu)點,以至于常常讓聽眾疑惑是否走錯了會場。家電業(yè)現在就常常給人這樣的感覺———亂花迷人眼。牛皮廣告的背后卻是不知多少消費者大呼上當,甚至與商家對簿公堂。
某報日前刊登了一位美國律師的文章《營銷用語費思量》,講述中國企業(yè)進入美國進行生產營銷應注意的問題,其中關于廣告用語的內容頗引人注目:在美國,對廣告用語有一條重要的原則,即對消費者所依賴的廣告用語,在其使用前應有實質性的支持材料……“有實質性的支持材料”意味著在使用某一廣告用語前,必須有實驗室或科學研究、調查或其他研究的合理依據。如果廣告內容存在實質性的局限,則須清晰和明確地披露那些局限。“……根據美國商標法,一個公司還會因對自己的產品進行虛假、誤導或不當陳述而被起訴,而這常常正是為競爭對手盯牢不放的。在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和州司法總長均有權調查公司的營銷行為,并對虛假、欺騙及誤導性廣告的公司采取法律行動。”
不知我國的家電巨頭們面對如此嚴格的廣告管理制度,是如何在美國市場進行廣告營銷的?如果達不到人家的要求,又怎能天天吹噓成功地打入歐美市場?如果能達到,又為何在國內市場反而換了一副嘴臉、牛皮不怕吹破天?歸根到底一句話:非不能也,實不為也!因何不為?因為不誠實者極少會受到懲處,即使不幸落網,所損失的也不夠九牛一毛,而其從“偽劣”廣告中牟取的何止千萬倍!
現在的情況是,最完美的人只存在于悼詞里,最完美的家電產品只存在于廣告里。要想讓那些天花亂墜的家電廣告不成為家電業(yè)的“悼詞”,科學嚴謹的管理原則、一絲不茍的管理過程、盡量廣泛的外部監(jiān)督、令行禁止的懲罰制度,一個都不能少。(河北程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