壽終正寢:男喪用。如死于非命(即自殺、淹死、意外等)不能用“壽終正寢”,只用“終”或“卒”。 壽終內寢:女喪用。死于非命也不能用壽終內寢。 初終:凡人初終時,其家中男女哭泣盡哀,而后舉尸出于內堂,置以靈床,依禮設幃,但是幃外暫不設靈位,以便棺殮。 成殮:舉尸之前,整理服裝,以綢掩面,古時死后約經24小時后而殮,既殮入棺,喪主等憑棺而泣,而后蓋棺叫柩。 享壽:60歲以上用“享壽”,不及60用“享年”,30以下用“得年”或“存年”均可。 成服:大殮次日,在服的人各依服制,分別成服(即俗稱為死者帶孝),也有在殮前就成服的,只是習俗不同而已。 訃聞:成服之后,多則百日,少則一月,訃告親友叫訃聞。 開吊:依禮出殯之前,凡親友均可隨時往吊,而俗例則于其間指定一日,以為開吊之日,是日須延人招待,也有略備茶點飲食的。 反服:兒子死,無孫,父親在堂,父親反為兒子之喪持服。 斬衰:古時子女對父母之喪,服3年。 齊衰:分三等,對祖父母之喪,服1年,稱“齊衰期”;對曾祖父母之喪,服5月,稱“齊衰”5月;對高祖父母之喪,服3月,稱“齊衰”3月。 期年:對兄弟及伯叔等之喪。 大功:對出嫁姐妹及堂兄弟之喪,古時服9月。 小功:對堂伯叔父母及堂侄等之喪,古時服5月。 緦麻:對出嫁姑,出嫁堂姐妹及族兄弟等之喪。古時服3月。 孤子:母親健在,死父親稱“孤子”。 哀子:父親健在,死母親稱“哀子”。 孤哀子:父母親都死,如母先死,父后死稱“哀孤子”。 稽首:至敬之禮。 稽穎:古時居喪時拜賓客之禮,是額觸地而無容的意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