壽終正寢:男喪用。如死于非命(即自殺、淹死意外等)不能用“壽終正寢”,只能用“終”或“卒”。 壽終內寢:女喪用。死于非命也不能用“壽終內寢”。 初終:凡人初終時,其家中男女哭泣盡哀,而后舉尸出于內堂,置以靈床,依禮設幃,但是幃外暫不設靈位,以便棺殮。 成殮:舉尸之前,整理服裝,以綢掩面,古時死后約經24小時后而殮,既殮入棺,喪主等棺而泣,而叫后蓋棺柩。 享壽:60歲以上用“享壽”。不及60用“享年”。30歲以下用“得年”或“存年”均可。 成服:大殮次日,在服的人各依服制,分別成服(即俗稱為死者帶孝)也有在殮前就成服的,只是習俗不同而已。 訃聞:成服之后,多則百日,少則一月,訃告親友叫訃聞。 開吊:依禮出殯之前,凡親友均可隨時往吊,而俗例則于其間,指事實上一日,以為開吊之日,是日須延人招待,也有略備茶點飲食的。 反服:兒子死,無孫,父親在堂,父親為兒子之喪持反服。 斬哀:古時子女對父母之喪,服三年。 齊哀:分三等,對祖父祖母之喪服一年,稱“齊衰期”;對曾祖父。母之喪服五月,稱“齊衰五月”;對高祖父母之喪服三月,稱“齊哀三月”。 期年:對兄弟及伯叔等之喪。 大功:對出嫁姐妹及堂兄弟之喪,古時服九月。 小功:對堂伯叔父母及堂侄等之喪,古時服五月。 緦麻:對出嫁姑,出嫁堂姐妹及族兄弟等之喪,古時服三月。 孤子:母親健在,死父親,稱“孤子”。 哀孤子:父母都死,如母先死,父后死,稱“哀孤子”。 稽首:至敬之禮。 稽顙:古時居喪時拜賓客之禮,以額觸地而表示尊敬的意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