祭文,祭祀或祭拜時對神對死者唱讀的文章。悼文,亦作悼辭,舉辦殯葬典禮時宣讀的對死者標明哀悼的話或文章。區別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產生的年代不同。祭文古已有之;悼文脫胎于祭文,呈現于近代。開追悼會、作悼文是近代呈現的。
規模不同。祭文是祭拜時唱讀的文章,祭拜的目標既有死者又有神仙,其間祭拜神仙時唱讀祭文,不是葬禮的組成部分;而悼文(悼辭)只為死者宣讀。如封建帝王舉辦封禪大典時,唱讀祭文,就與悼念亡靈無關。(封祀,封巒,封岳,古代帝王祭天地的大典。
目標不同。祭文形成的進程也是由祭神嬗變到祭人的進程,除了祭神外,祭文一般用于普通人(親人、朋友)的逝世;悼文往往用于德高望重的、對革命有杰出貢獻的人。
場合不同。唱讀祭文,能夠在墓地,能夠在靈堂,亦能夠是死者的“正寢”,能夠在宗廟,能夠在家祠,也能夠在名山大川(如泰山、黃河)等,規模極廣;宣讀悼文,一般在公墓、死者單位、犧牲的地點、追悼會場等公眾場合。
人稱不同。祭文一般用第一人稱;悼文常用第三人稱。。
表達不同。
(一)祭文側重敘死者往事抒哀悼之情;悼文除此之外還要論述事理。
(二)祭文無所不談,敘述小事;而悼文選材不敘小事,特別是不涉及死者缺點。
扮演不同。祭文是唱讀;悼文是朗誦。祭文一般由作者“長歌”唱讀,這兒的“唱”,實為“哭”、“泣訴”。祭文可由他人(施儀、主持人、宗教人士等)代讀,如《祭十二郎文》由韓愈的仆人建中代讀。悼文是表情朗誦,可由他人代寫,但不可隨意由他人代讀。
呈現形式不同
1、誄文:先秦喪祭命謚誄辭與銘頌結合的產品。
2、祭文:哀悼死者,請求降福,驅除邪魔,祈求降雨,而多用于哀悼死者。
體裁不同
1、誄文:漢代是四言句式,唐今后逐漸向騷體、長短句過渡。
2、祭文: 體裁有韻文和散文兩種。
另,悼文只能在葬禮上宣讀,但祭文不僅舉辦葬禮時要唱,并且是逢祭即唱;悼文表現唯物主義,而祭文多帶唯心顏色。
祭文書寫注意事項
1、結尾要標明悼念之情和向死者學習之意。
2、末句根據不同情況能夠選用“萬古流芳”、“精力長存”或“安息吧”等詞。
3、職稱和稱號要盡可能全面而準確,以示尊崇,因而要注意這些稱號之間的先后擺放次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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