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儀禮》的《士喪禮》與《既夕禮》兩篇的記載,喪奠有十:一是始死之奠(人剛死時向死者進獻酒食),二是小斂奠(身后第二天小斂時的進獻酒食),三是大殮奠(身后第三天大殮時的進獻酒食),四是朝夕奠(身后第五天朝夕哭時所設之奠),五是朔月奠(即每月初一所設的奠。由于依照古禮規定,士三月而葬,大夫、諸侯、皇帝的停殯待葬時刻更長,所以才會有朔月奠),六是月半奠(每月望日所設之奠),七是薦新奠(進獻當令五谷瓜果之奠),八是遷祖奠(為遷柩朝祖所設之奠),九是祖奠(柩車啟行今后所設之奠。此“祖”是開始上路之意),十是大遣奠(又叫葬奠,是與棺木作最終告別之奠)。
漢語中的“祭拜”一詞是“祭”與“奠”的合稱,其實二者的內在有著本質的差異:“奠”的對象是剛剛離世的親人,而“祭”的對象是先人或神靈;“奠”是人身后入殮之前的活動,受奠者的靈魂尚在人間,而“祭”是特定時刻的禮儀行為,受祭者現已不在人世,其靈魂在另一時空;“奠”是兇禮,寄予哀悼;“祭”是吉禮,表達敬意。
奠是喪祭中的薦饋活動,屬于兇禮;而祭則是吉祭中的薦饋活動,屬于吉禮。兇禮著重的是悲痛,奠的時分,是把死者當作生人來看待的;而吉禮著重的是恭敬,祭的時分,是把死者當作鬼神來看待的。現代使用的花圈是中西文化結合的產品,花圈這種形式,屬于進口貨,而花圈中央的“奠”字,反映的卻是我國的傳統文化,屬于“國粹”。下葬前是奠祭,使用花圈屬于“奠”的進程,我們去送死者并請神仙祝福死者的行為是奠進程的祭典禮。下葬今后,由于現已奠過了,花圈這個供品就該燒了,這跟古時的殉葬品有同樣的意義。
“奠”字的本義是喪祭中的薦饋活動。
“奠”與“祭”的差異在于:“祭”用牲靈作祭品,須在特定時日進行,“奠”用酒食作禮物,不受時刻限制;
“奠”與“福”的差異在于:“福”是用酒食祭祀神靈以求護佑,“奠”是用酒食祭祀先人寄予思念;
“奠”與“尊”的差異在于:“尊”偏重在祭拜或請客來賓的時分置酒,“奠”偏重在祭拜先人的時分布置酒食;
“奠”與“祝”的差異在于:“祝”偏重在用語言祈禱,“奠”偏重在用酒食奉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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