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把葬前之祭稱為“喪祭”或“兇祭”,儒家典籍《春秋公羊傳》中提到,全部的喪祭都叫做奠,虞祭之后的儀式才叫祭。
中華民族從來是“禮儀之邦”,兇禮作為儒家的“五禮”之一,自然非常重視,咱們老祖宗可都是考究人兒。
祭是吉祭,又細(xì)分為虞祭、卒哭之祭、小祥祭、大祥祭、禫祭。
一、虞祭
逝者下葬后的當(dāng)天中午,治喪的家人就要趕回去舉辦虞祭。虞有“安”的意思,舉辦虞祭的目的,是為了讓亡靈入土為安。
虞祭要舉辦三次:葬后的第二天再虞,到了第四天要三虞。
二、卒哭之祭
三虞之后,在百地利開始卒哭祭。這里的“卒”是停止的意思。
古人奉孝,如爸爸媽媽尊長過世,一直到下葬后好久都沉痛不已,因為隨時隨地想哭就哭,所以叫“無時之哭”。
行了卒哭祭后,就不能這樣哭了,不合禮節(jié)也太傷神,只需在早晚的時候各進(jìn)行一次哭奠就可,稱為“有時之哭”。
三、小祥之祭
小祥,是指爸爸媽媽尊親逝世后一周年的祭祀活動。
祥,吉也。舉辦過小祥之祭后,孝子們能夠漸漸脫去身上的喪服,換上部分吉服,能吃不加調(diào)味的菜和瓜果。
三、大祥之祭
爸爸媽媽尊親逝世兩周年時,要舉辦大祥之祭。
孔圣人主張,君子面對親喪,心情肯定要萬分沉痛,而好吃的食物、華麗的衣服,全部娛樂休閑都是享受,太不“孝”了!最少應(yīng)該沉痛個三年,要吃得差、住得孬、天天哭喪個臉才行。
《搜神記》里就講過一個叫田琰的西晉人,母親身后得在她墳邊搭個草棚住上三年,只吃粗飯和水,連一句話都不能和妻子說。
官員們?nèi)绻庥霭职謰寢尩膬词拢仨氜o官回到祖籍,守孝二十七個月,這就叫“丁憂”。要是敢匿喪不報,被發(fā)現(xiàn)了就得除名!
孝子們只要在大祥祭后,飯食才能夠吃肉類、加醬醋等調(diào)味品。
四、禫祭
大祥過一個月后是禫祭。祭祀后大宴賓客,這時候漫長的兇事才算大致完結(jié),能夠徹底除掉喪服,能夠喝甜酒、聽曲樂。
《論語·為政》中有言:“生,事之以禮;死,葬之以禮,祭之以禮。”
正因為這種事死如事生的觀念,才形成了咱們獨(dú)有的喪葬風(fēng)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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